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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环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外包购置

已结束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北环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外包购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北环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外包购置
2.项目编号:KD-CZ-GK-2017-10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服务符合项目对应的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保修期限 386.9
三、项目预算
386.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企业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应包含技术咨询或服务、环境工程咨询或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三)供应商须拟派有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持有专业岗位上岗证书的技术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四)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3、截至开标之日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截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tjgp.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八)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九)信誉要求: (1)近两年内,应具有与本项目类型相似的业绩案例,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合同文件,证明自身具备可靠稳定的项目实施能力; (2)提供的同类项目未因该质量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3)在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项目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4)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项目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9-05 到 2017-09-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清华瑞景底商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发售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6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9-26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清华瑞景底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女士
2.联系方式:022-68556688/1860262988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魏主任:022-6860320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清华瑞景底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855668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机关、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

中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