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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公告:关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法院司法信息资源数据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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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流镇2017年植树绿化工程采购项目

已结束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独流镇2017年植树绿化工程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独流镇2017年植树绿化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KD-CZ-GK-2017-019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
第1包457.011872天津市盛世基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独流镇2017年植树绿化工程采购项目 数量61509株,单价74.5元,预算金额458.24万元1、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要求选择苗木的品种和规格,并负责栽植及三年养护管理(包括:换土、浇水、施肥、树木支撑、防寒等所有费用),保证成活率达到《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中优良等级。 2、苗木必须选择枝干挺拔、分枝均匀、冠形丰满、无偏头、枝皮无损伤、无病虫害的优质苗。 3、修剪高度达到设计要求、轮廓清晰、线条流畅、边角分明、整齐美观。修剪后地面、篱面株丛内无枯枝败叶。 4、苗木需采购方确认符合要求后,方能供货。苗木入场后,需验收组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栽植,并提供《苗木检疫合格证》。栽植过程执行《天津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验收标准执行《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T29-81-2010)。  5、施工期间的一切人员和车辆等安全工作及措施,一律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承包方应对人行道的公共设施、土壤、路面、沿街建筑物、地下管线等情况进行调查,应做好记录,施工时出现一切纠纷由施工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不执行发包方要求者,停止施工,并由发包方另选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8、养护期为三年,严格执行《天津市园林绿化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DB/T29-67-2015)及《静海区园林绿化管理手册》规定。 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采购明细及要求: (1)品种:冠红杨 (2)数量:61509株 (3)参数: 米径 高度 嫁接点 备注 4-5cm 2.5m定杆 2.2-2.4m 裸根 (4)栽植要求: 带状行株距 片状行株距 1.5*1m 1.5*1.5m 1.0457.011872457.011872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胥旭,尚宝来,杨勇,李东芹,刘春杰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丽华
2.联系电话:022-68556688/18602629885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先生:6881509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清华瑞景底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8556688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日

中标公司